整车运输,是指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3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以上公路货物运输的形式。整车运输通常是一车一张货票、一个发货人。因此,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应选派额定载重量与托运量相适应的车辆装运整车货物。一个托运人托运整车货物的重量(毛重)低于车辆额定载重量时,为合理便用车辆的载重能力,可以拼装另一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即一车二票或多票,但货物总重量不得**过车辆额定载重量。整车货物多点装卸,按全程合计较大载重量计重,较大载重量不足车辆额定载重量时,按车辆额定载重量计算。托运整车货物由托运人自理装车,未装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时,按车辆标记载重量核收运费。整车货物运输一般不需要中间环节或中间环节很少,送达时间短、相应的货运集散成本较低。涉及城市间或过境贸易的长途运输与集散,如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商通常采用以整车为基本单位签订贸易合同,以便充分利用整车货物运输的速、方便、经济、可靠等优点。
集装箱运输是将多种多样的杂货集装于具有统一长、宽、高规格的箱体内进行运输。这些集装箱即可装船利用水路运输,也可通过铁路、公路运输,中途更换车船不必把货物取出,可以提高装卸效率,有利于机械化操作,削除繁重的体力劳动,减少货物的损失,简化繁杂的手续,加车船周转,降低运输成本。同时,集装箱运输可做到从发货人的仓库直接送到发货人的仓库,不必利用中转仓库,实行地“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集装箱运输较早出现在美国,60年代末推广到世界各地。近年来,我国的集装箱运输也有很的发展,已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黄埔等海港建立了集装箱码头,提高了海港的吞吐能力和现代化建设。
集装箱运输采用专门装载货物集装箱(一般为人件杂货集装箱),通过海、河、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一种联合运输。是物质装备基础较强、技术较先进的现代化运输型式。它在装卸、运输与中转全过程中全部实行机械化、标准化、系列化与化。集装箱运输首先于1926年在欧洲公路与铁路间正式运营,以后发展为以港口与海运为中心的国际集装箱联运。目前已是世界上发展较且又较为广泛的运输形式之一。在保证货物安全、节约包装材料、简化包装和理货手续、提高运输效率、加速货物运输、降低运输成本及改善运输劳动条件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与明显效果。